“以往我们开展警示教育,就是学习通报,个别党员干部‘一听了知’,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此次巡回警示教育是县纪委监委‘上门辅导’,让‘一张纸’变成了‘一堂课’,大家普遍反映听得进去学得明白。”近日,参加完巡回警示教育后,朗县登木乡纪委书记说道。
为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朗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全县“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大会的基础上,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特点,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回警示教育活动,主动开展送纪送法上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不当“看客”、不作“旁观者”,树牢纪律规矩意识。
据悉,巡回警示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警示对象的行业特性和基层特点,分层分类“量身定制”具体内容,重点覆盖政府职能部门、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以及各乡(镇)机关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负责人,筛选市县两级违反“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法酒驾醉驾等反面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与此同时,巡回警示教育活动设立县纪委监委班子讲师团,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带头走进各乡(镇)开展“廉洁巡讲”,带动班子成员深入县直各部门开展“送纪上门”,采取典型案例集中通报、分析廉政风险点、“一把手”总结表态的形式进行,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分领域对30余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8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00余人。(林芝市纪委监委 张娜/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