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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4 01:47:1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你单位某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分,要以此为鉴开展好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近日,天水市清水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县直某单位“一把手”开展面对面谈话,要求其在单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制定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相关方案,紧盯“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以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强监督、压责任,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其辖。

  县纪委监委综合分析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反馈、信访举报等具体情况,梳理谈话对象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听取汇报、通报问题、提出要求、表态发言四个步骤开展谈话。既开门见山点表现、提要求,又推心置腹明边界、讲事例,引导谈话对象厘清职责权限、找准廉政风险点,做到知早知小、防微杜渐。

  为强化成果运用,防止“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将谈话情况报告作为单位政治生态评价依据。谈话问题被纳入台账管理,建立问题、举措、时限、责任“四清单”,采取定期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及时通报问责。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对6个乡镇、25个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指出问题48个。(供稿 雍亚军 编辑 达小强)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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