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提质增效。聂拉木县委巡察机构紧盯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积极探索巡察整改监督链条,探索开展“1+3+N”联合会审,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精准“把脉”,深挖“病灶”。
规范标准,联合会审靶向更加精准。会审前夕,加大事前统筹力度,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县委巡察办公室牵头,整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3个常设机构,协调行业部门骨干力量参与,组成“1+3+N”联合会审工作组,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打破专业限制的难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专业优势,全面评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解决整改工作中敷衍了事、避实就虚等问题,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和成果的共享共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要求,联合会审流程更加规范。将协作配合、融合贯通贯穿于巡察整改联合会审的全过程,对十届县委第五轮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报告和措施进行逐项审核、逐项销号,并进一步明确报送整改报告、召开联审会议、反馈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持续跟踪督办的工作流程,指出每项巡察整改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时限,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提质增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高效清零。
精准把关,联合会审目标更加明确。始终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联合会审成果的“标尺”,对发现问题强化监督,对整改措施空泛无力、整改成效不佳的事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作出详细说明,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相关单位。通过联合会审,对十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120个已整改问题进行逐一审核把关,对整改不到位的51个问题,下发《联审发现问题清单》10份,并要求“回炉重造”,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日喀则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