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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8 02:21:0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由于我对应急救灾物资的管理规定学习不到位,在我村未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且未向区应急局报备获批的情况下,就私自发放了应急救灾物资给村民,我将汲取经验教训,认真遵守工作制度……”近日,雁山区柘木镇禄坊村委会副主任黄某在接受提醒谈话时懊悔地说道。

  

  此前,雁山区纪委监委在禄坊村委会开展监督检查时接到群众投诉,去年冬天,禄坊洲自然村有部分村民领取到了过冬的棉被,而其他自然村的村民却没有领取,怀疑村委会干部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优亲厚友的问题。

  

  收到群众反馈问题后,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柘木镇监察办开展调查。

  

  带着问题,调查组立即找来了禄坊村委会干部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大概去年12月中旬,村委会副主任黄某在我们村干部工作群里发了几张他送棉被给高龄老人的工作照片。我们立刻就认出这些棉被属于区应急局存放在我们这的应急救灾物资,而当时我们村并没有遭受自然灾害,大家觉得他这样发放不合理。”

  

  “他发的时候没有跟任何人说,直接从村委会拿了钥匙,拉了棉被去发。看到他发的工作照,我们才知道有这回事。”

  

  经过核实,事情的真相逐渐清晰。

  

  原来,在去年12月,身为村委会副主任的黄某,接到禄坊洲自然村村民反映,因天气寒冷,村里一些老人需要御寒用品过冬。听闻此情况,一向热心肠的黄某立即就想到区应急管理局在村委会存放了一批应急棉被,于是便拍着胸脯应承了群众的请求,私自从仓库取了22件棉被分发给了这些老人。

  

  调查组随即找黄某进行问话:“就发放应急棉被这件事情,你是否有向区应急局书面请示过?”

  

  “我没有向区应急局请示过这件事,因为当时天气比较冷,我担心老人没有厚被子盖容易生病,没有多想就擅自做主发给她们了。”黄某解释道。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前提下,应急救灾物资才能紧急出库。当时,禄坊村并未遭受自然灾害,且你在没有征得区应急管理局批准的情况下,就私自发放应急救灾物资,这是违反工作要求的,造成了应急救灾物资损失。”调查组指出了问题所在。

  

  按照《雁山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黄某因未批私发的违规行为被提醒谈话。在柘木镇监察办的督促下,相关村民退还了部分误发的应急救灾物资。

  

  针对此次案件暴露出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注重以案促改促治,精准运用监察建议书,督促禄坊村委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管,堵塞管理漏洞,严格遵守物资使用审批手续,确保账物相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为保障高龄老人安然过冬,该区纪委监委协调区民政局调运物资,给辖区高龄困难老人送去了御寒的冬被,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27/gxjjw66cdad07-192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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