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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8 01:11:0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潘某某任甘谷县磐安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期间,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这是不久前,天水市甘谷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挪用侵占扶贫互助资金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群众关注、易发多发问题,以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为切入点,细化举措,精准监督,深入发掘、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县纪委监委围绕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借贷审核不严、监管责任缺失、截留挪用等突出问题,“室组地”联动监督,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对全县各乡镇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排摸互助资金借贷流程、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贷款回收等情况,截至目前,已发现并纠治问题41个。

  县纪委监委建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线索快转、快查、快办、快结机制,对互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执行、运行不规范的及时提醒整改;对有责不尽、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问责追责;对目无法纪,向互助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查处互助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7件,处分24人。(供稿 李小龙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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