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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5 16:29:59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积极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对全省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员开展集中劝返、追捕工作。在省纪委监委统筹指导下,吉林市追逃办和昌邑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采取一案一专班,专案专策的有效工作方法,2021年3月4日,潜逃23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郭军主动投案自首。

  郭军,男,1963年1月15日出生,曾任原吉林天河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经查,郭军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占为己有,其行为涉嫌贪污罪。1998年郭军畏罪潜逃,下落不明。2001年8月,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对郭军立案侦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成立专班,继续开展对郭军的追逃追赃工作。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郭军主动投案自首。

  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郭军潜逃23年后投案自首,是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部署,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释放的巨大威慑和制度优势。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追逃办“天网行动2021”部署要求,继续做好职务犯罪在逃人员的追逃追赃工作。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zcbaj/202103/t20210325_7977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