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诚恳接受组织给予的处分,对因自身错误给单位带来的不良影响感到非常愧疚,教训深刻。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认真落实各项纪律规定,以更加严格的标准约束自己”。经批评教育,安庆市税务系统青年税干小吴深刻认识到错误,向组织递交了对过错行为认识的检讨书,决心积极改正。自此,一场由“奇怪”房屋朝向和结构,引发的疑惑也终于解开。
原来是在前不久,安庆市税务局下辖某派出机构干部小刘为该辖区纳税人办理房屋买卖缴纳契税业务时,发现相邻的两处房产,户型结构一样,买卖价格差不多,税款却相差1200多元。小刘心生疑惑,联系到了当时办理人员小吴核对情况,却被对方不耐烦的挂断电话。于是小刘在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查询两笔房产交易时录入系统的信息,这一查让她更疑惑了,相互紧挨的两处房产,一处是朝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另一处本应是朝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却变成了朝东的混合结构。这一错误直接就导致评估价格相差8万多元,契税相差了近1200元。
小刘作为分局纪检员,发现这一线索,经过内心反复的挣扎,还是按照《安徽省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纪检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实填报了发现的问题,报告了党委纪检组。
“作为兼职纪检员,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必须真实反映情况。”小刘斩钉截铁地说到,“能够帮助党委尽早发现问题,帮助同事及时改正错误,同时还能挽回国家损失,这正是纪检员工作的意义所在”。
该局党委纪检组收到小刘报告的情况后,立即开展监督检查,走访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将获取的房产登记信息与评估系统信息进行逐条比对,发现2处房产登记信息和录入评估系统信息不一致。两笔业务都是小吴办理的,且查实这两处房产交易人均为小吴亲属,小吴为了关照对方,故意改变交易房产的朝向和结构,使得评估价格大幅降低,达到少缴契税的目的。调查中,没有发现小吴从办税业务中获取利益等违纪行为。该局党委纪检组决定,责令相关单位重新办理两处交易房产的契税征收业务,共补缴税款7613.67元;对小吴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市税务系统予以通报。
近年来,安庆市税务局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纪检员“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推动纪检监督延伸到税务机关神经末梢。“惩处从来都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最终目的,有错误及时改正依然还是好同志。”安庆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始终注重惩处与教育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帮助违纪人员提高对违纪事实行为的认识,体现组织的关心和信任,让其自行转变思想,重新夯实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同时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促使他们积极改正错误,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黄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