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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7 21:34: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民克私车公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2年3月至2023年,王民克利用担任郏县人民法院院长、湛河区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报销其私家车费用。借春节、中秋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等。王民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王民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傅清亮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3年,傅清亮在担任原平顶山交通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平顶山燃气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借春节、中秋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傅清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傅清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国强违规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2月至10月,董国强在外出学习期间,违规组织、参加宴请活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董国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董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鲁山县劳动就业和综合保险中心原主任王留权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24年1月,王留权分批次、多地点为其父亲忌日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王留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qwfbx/tbpg/article15a443e0b1a14f84a2e2c7ab8ce5f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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