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葫芦岛市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19日,五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进驻,标志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全面展开。
本轮巡察,1个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1个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专项巡察,2个巡察组对市委办、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党群事务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市行政执法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葫芦岛传媒集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等16个被巡察过的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
近日,常规巡察组、专项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进驻动员会。会上,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组分别到被巡察单位召开见面沟通会,简要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简要表态。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以“四个对照”为标尺,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葫芦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本轮巡察时间为1个半月。根据有关规定,常规巡察组、专项巡察组分别设置巡察意见箱,开通受理信访举报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组不受理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