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资讯

时间:2024-08-27 21:37: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海南省屯昌县应急管理局计划到三叶(海南)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调研,通过海南省涉企活动统筹监测系统预约,因企业工作安排原因调整调研计划。

  到企业开展调研、邀请企业参加活动、要求企业报送数据材料……在海南,上述涉企活动均需预约或登记。今年3月,在海南省纪委监委推动下,围绕“无事不扰”服务原则打造的海南省涉企活动统筹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对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涉企活动进行统筹监测。系统上线至今,共统筹各类活动7157次,其中发起活动被拒79次。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要求“推动党员干部多在实效上用真功夫、少在形式上动歪脑筋”。一段时间以来,“车轮战”式登门检查、重复填报信息、多头考核等扰企现象时有发生,占用企业生产经营资源。

  海南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室主任李红山告诉记者,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调研、随意检查、吃拿卡要等问题,该省纪委监委推动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印发实施相关工作规程。鼓励各市县结合地方产业特点,探索“综合查一次”“个性化场景”等举措,在确保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让企业轻装上阵。

  “我们最头疼的就是重复频繁的检查,曾经最多时一天迎接了4拨人。现在检查频次大大减少,就能把更多精力用在经营发展上。”作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重点企业的负责人,重庆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迪著曾疲于迎检。自该区纪委监委推动制定相关涉企事项工作制度以来,他的“减负感”明显提升。

  亲而有为,无事不扰。该制度明确将每月8日至23日设为“企业无扰日”,除特别规定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均不得在此期间去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保障“无事不扰、有事必到”,九龙坡区纪委监委在“码上监督”平台新增涉企执法检查“码上”报备功能,同时向全区2200余家企业开放企业扫码报备端口,严防执法人员漏报、瞒报执法检查的情况。目前共收集到涉及20个单位的650条涉企执法检查信息,从中发现在“企业无扰日”开展检查等105项问题,督促8家单位说明情况、优化举措。

  除了通过推动完善制度帮助企业开启“勿扰模式”,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选择从“集中检查”破题。

  8月以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已收到3份来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的集中检查报备表。在该区纪委监委推动下,自今年3月起,每月27日被定为区执法检查部门的“集中检查日”,相关部门按照“凡检必报”要求,需提前3日向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备案登记,同时抄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每月底我们都会对该机制进行跟进督导,通过检查相关单位的入企记录、不定期实地抽查等方式,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过度检查等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山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冯庆涛介绍,目前收集到惠企政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问题共计208个,已督促全部解决到位。

  进企次数变少了,服务质量却不能减。在该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该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开展“要素保障公示制”活动,集中整合辖区内项目审批、土地规划、金融、用工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信息,将其照片、姓名、电话、服务职能公示到每一家重点企业。企业遇到困难时对“该找谁、怎么找”更一目了然,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

  “蒋兴在担任宁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期间,以给予某公司关心和帮助为由,伙同他人向该公司索要50万元好处费……”日前,湖南省宁远县高新区管委会召开面向高新区全体干部职工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3名公职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好处费等一批典型案例。

  借为企服务之名,行索取好处之实。某些党员干部在涉企检查中存在走过场甚至吃拿卡要行为,严重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给民营企业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破解阻碍其发展的‘玻璃门’‘旋转门’,我们聘请18名企业负责人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对职能部门在涉企检查、收费、处罚、办证等方面进行监督,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接,遇到问题可反馈给相应人员进行处置。”该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肖云辉表示,今年有企业反映,街道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开展行政执法并作出处罚,经查实后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沈东方)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8/26/content_922499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