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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7 19:44:22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你护理院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涉及金额15万余元,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为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虹口区纪委监委与区医保局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结合举报线索分析疑点数据,通过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对区内医保定点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联合督查检查组紧紧依托线上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比对分析医保结算数据,结合线下查阅核对病史资料、检查化验报告、询问谈话等,确保定点医药机构、长护险定点机构监督全覆盖,实现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与区医保局多次约谈当事机构,持续对整改情况回访检查,确保当事机构及其负责人提高认识、整改到位。同时,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区医保局规范规章制度,确保监管不遗漏、无死角;强化以案示警,加强对新纳保机构的监督指导,着力提高新纳保机构法律意识;开展经常性全覆盖监督检查,贯通日常监管、协议管理、信用监管等。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前移监管关口,联合区医保部门聚焦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持续加强基金监管,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线。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w.gov.cn//2015jjw/dwjs/content/32594068-e949-4f5b-83b3-89886366f6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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