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4-08-27 21:05:22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普陀区委将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贯穿到巡察全过程各方面,探索建起巡察监督闭环,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促进新时代普陀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前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动员部署到位。召开年度巡察工作会议,邀请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参会,让其了解对“关键少数”的巡察监督重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开展巡前谈话,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巡察办制订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各巡察组沟通,部署“带着课题做巡察”。二是信息贯通到位。区委巡察办在巡前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发函,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梳理“关键少数”履历、上一轮巡察和近年来查出的问题,形成巡前重点问题监督清单,融入准备工作之中,推动靶向施巡。三是压力传导到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关键少数”开展共同学,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作为必学重点内容,推动“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

  巡中强化“五个务必”。一是区委巡察办务必将日常指导督导融入“带着课题做巡察”专项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落实情况,积极做好统筹,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巡察组务必严格审阅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情况报告,对自查不到位的报告予以退回,要求修改的报告见人见事见问题。三是巡察组务必用好个别谈话,综合多层级谈话等举措取得的成果,制定针对“关键少数”的个性化访谈提纲。四是巡察组务必高度重视关于“关键少数”的信访反映,对来信来电来访深入研判。五是巡察组务必对领导班子精准“画像”,重点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重要情况及问题,巡察后呈报区委。

  巡后落实“五项要求”。一要在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上,重点汇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主要问题,以及“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二要聚焦关于“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探索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三要压紧压实“一把手”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巡察意见,“一把手”代表领导班子表态发言落实情况,作为整改监督的重要内容。四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全年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五要推进“关键少数”监督工作制度化、机制化,贯彻落实区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印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绩效考核细则等,将“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考核,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和巡察机构政治监督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w.gov.cn//2015jjw/dwjs/content/493b6ab9-5827-416b-a632-67f0ec18bd7d.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