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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7 20:04:4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袁晓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甘于被“围猎”,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大肆干预插手所在地区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对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袁晓林违反政治纪律,顶风违纪接受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大肆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利用职权操办女儿婚宴并借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房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袁晓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袁晓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w.gov.cn//2015jjw/djzwcf/content/c4a379a5-c038-4ee4-a8ed-c39f81275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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