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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7 19:38:2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批准,上海市奉贤区纪委监委对奉贤区奉城镇原党委书记、奉贤区民防办原一级调研员陈纪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纪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长期频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家庭资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纪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政商关系“亲”“清”不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奉贤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上海市奉贤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纪忠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奉贤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w.gov.cn//2015jjw/djzwcf/content/94bf64e2-1e09-4dd1-af25-08db56194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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