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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21:11:0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经查,我组暂未收到反映某某同志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近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在收到驻在单位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及时作出回复。

  该纪检监察组自组建以来,把廉政意见回复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及时摸清处级干部廉政情况。在廉政意见回复中,全面审核分析干部廉政信息,审慎出具廉政意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把关作用。

  针对新组建单位和人员转隶情况,纪检监察组向转隶干部原单位纪检监察组发函了解干部信访举报、违纪违法、奖惩等情况,共发函4份,收到27名处级干部转隶前的相关情况,确保干部廉政情况全面掌握,监督无缝衔接。

  纪检监察组及时采集处级干部廉政信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落实领导审签制度,正处长级由主要领导审签,副处级由分管领导审签,指导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上下联动,做到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建立处级干部廉政档案77份。

  同时,制发《派驻省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细化规范受理范围、回复内容、责任分工、办理程序等,形成归口受理、层层把关、统一回复的工作机制,从严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过程中,纪检监察组统筹用好廉政档案、信访举报工作台账、个人有关事项等,全面审核、科学研判,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监督质效。(供稿 岳元军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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