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来了,很快帮我们要回了补偿费!”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复兴镇大李村李老爹拿到补发的青苗补偿款时,高兴地对回访的巡察组同志说。
5月中旬,淮安区委巡察机构组织开展特困群体救助专项暨重点村机动巡察。在复兴镇,区委第二巡察组干部围绕涉农项目资金发放问题开展走访时,部分大李村群众主动找到巡察组,反映某省道建设征地补偿费标准偏低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通过横向比较补偿费打卡明细、深入村组走访核实,发现大李村村干部以工程项目未实施到位为由,擅自截留群众青苗补偿费14.42万元。巡察组立即向镇村党组织制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全额兑现群众青苗补偿款,并将相关问题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淮安区围绕群众急难愁盼、民生痛点难点,紧盯政策落实、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民生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针对性制定包括“特困群体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违规低价承包群众土地”“违规截留挪用涉农项目资金”等12项巡察监督指引,并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重点,组织开展特困群体救助专项暨重点村机动巡察。
巡察过程中,该区每个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对象特点、前期掌握信息,精准选取2至3个巡察监督指引,坚持带着问题进驻、明确方向监督。通过加强“纪巡审”联动贯通,综合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方式,巡察组对涉农项目、民生实事、特困群体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比对研判,并同步组织巡察干部到现场核实问题,深入起底村干部违规承包村级集体工程、违规截留群众青苗补偿费等56条线索,巡中移交14条,推动开展困难残疾群众生活保障、不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合同清理等4项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4项,形成巡察监督建议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