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该用村集体的钱请客送礼。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日前,滁州市琅琊区三官街道某村民组原组长尹某某在组织对其谈话时主动认错。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尹某某的有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按照程序迅速处置。最终,查实了尹某某套取集体资金用于请客送礼、以虚报手段骗取农业补贴和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尹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所得。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三资”管理领域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实际,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本地区项目化整治内容,聚焦资金、资产、资源,紧盯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监守自盗等问题,全面起底“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同时,严格落实“三集中、超常规”要求,组建乡村振兴领域工作专班和案件处置小组,专项负责“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办,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确保案件查办有力有效。今年以来,起底梳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29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立案2件3人。
为推动集体“三资”管理长治长效,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剖析“三资”管理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全面查找在权力运行、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监督推动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琅琊区农村“三资”收益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收益集中清理整顿,对4个街道17个村居集体资产进行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台账、审核备案,排查核实村(居)、组资金1.402亿元,资产资源1591处,清理拖欠租金欠款2笔,增加村集体收入15万元;规范资产资源发包合同177份,增加村集体收入21.41万元。同时,制定出台《琅琊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提高“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我们将用好集中整治攻坚期,加大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严查严惩‘蝇贪蚁腐’,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