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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4 01:04:37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经县纪委监委核查认定,反映你在某工程项目建设中找茬索贿问题失实,对该问题予以了结,特此澄清。”近日,陇南市西和县纪委监委向县文史委员会副主任季某某发出澄清函。

  今年3月,一封反映季某某在2012年至2024年任县交通局总工程师期间多次找茬向施工方索贿的匿名举报信摆在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的案头。

  县纪委监委经过研判,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核查组了解到当时由于受技术管理、气候等因素影响,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季某某为保障项目按期完工,加强现场督办和日常调度。期间,某公司负责人想通过宴请、送礼等方式,促进甲方与施工方关系,但均被季某某拒绝,且并未发现其受贿情况,该问题失实。

  7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当天向季某某发出澄清函。

  为想干事的人撑腰、为敢担当的人鼓劲,已经成为县纪委监委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谁核实谁澄清”原则,对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且有必要予以澄清的,采取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消除负面影响。今年已对2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防止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后产生消极心态,县纪委监委还定期组织开展暖心回访活动,跟踪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情况,推进澄清工作高质量开展。

  “在持续完善澄清机制的同时,我们将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反映诉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杨风龙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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