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要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纪律建设、开展政治监督等多个方面入手,将“保障”职能厚植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不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制度保障管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不腐”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及时发现、揭露、查处和防止腐败的有效机制。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需要完善权力授予机制,盯紧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只有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保障作用,才能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进而维护保障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以纪律保障约束。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和激励作用。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其中,“四种形态”遵循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倡导在严管厚爱中激励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同样,党的纪律教育也应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紧密结合,在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同时培养干部的纪律自觉,从而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以监督保障助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要聚焦是否做到“两个维护”,只有找准找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此,需着力细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纪委监委与其他监督主体贯通协调机制,以充分凝聚监督工作合力。同时要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清廉建设融入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巢湖市纪委监委 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