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释文】
【读简有得】
此简牍1974年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第22号房址。简册一共5枚,是一份东汉建武五年八月甲辰(公元29年8月31日)由居延县令签发的一份官吏任免草拟文件。简牍均长22.7厘米,其中第1枚宽1.6厘米,其余4枚宽1厘米,存字141字。
第一简文字为:“牒书:吏迁、斥免、给事补者四人,人一牒。建武五年八月甲辰朔丙午,居延令 丞审告尉:谓乡移甲渠候官,听书从事,如律令。”这是文件的标题和行文要求。“居延令”之后尚留空白,说明这是一份还未正式生效的官员任免文件。其他4简则是此次任免人员和岗位的具体内容。在简牍背面书有此文件的起草人掾党和令史循二人,属于共同署名。该文书对了解汉代基层吏员的任免、除补等基本程式有重要参考价值。现藏甘肃简牍博物馆。
这是一份距今1995年的地方官员任命书。当时是东汉建武五年八月,在汉代张掖郡居延边塞的甲渠候官进行了人事调整,对官吏进行了任免。一个是甲渠候官尉史郑骏升迁,由五十岁的梁普补缺;另一个是甲渠候官斗食令史孙良升迁,由五十七岁的原宜谷亭长孙况代任,其中提到孙况做人低调、行事严谨(即“谨事”)。这次人事调整是由居延县负责。
为什么居延县草拟的任免文件会出现在甲渠候官?据研究推测,是居延县让甲渠候官草拟任免文件,于是甲渠候官的文书员掾党和令史循二人共同拟写了文件,将文件送至居延县,居延县令在文件背面作出批示,说送来的密件已开封阅毕。再将此文件送到这四名官吏的所在单位候官和亭部,请当事人现场阅读确认。然而,不知何故,这份未经居延县令亲笔签署的任命文书会遗落在甲渠候官的房子里。
简牍制作图示《书于竹帛》
所谓“牒书”就是一枚简牍记一人,或记一事。如这份官吏任免文书中涉及到四人,郑骏、梁普、孙良、孙况,四人用四枚简牍分别记录,这就是简文中说的“四人,人一牒”,即一人一牒,绝不混淆。这四人在就职前还会由官府正式给每个人下发一份赴任报到证,上面详写该人的名县爵里年姓物色等信息,还有报到的时间,而时间是装在一个密封的信件里的,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里(精确到分)到单位报到,那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这几枚木简记载的内容,是居延令、丞联合下发的关于甲渠候官尉史和斗食令史迁补任免的草拟任免文书。因为原职务各有一人迁走而形成了空缺,故任命两位新吏员补上。这两位新任职的吏员,个人信息都只书写了姓名、里居及爵位,而没有书写县名,当是二人籍贯同属居延县而有意略写了。
(苏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