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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6 21:12:0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调查核实,反映你单位的检举控告失实,特此予以澄清正名……”近日,开化县纪委监委就群众对某单位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事情源于一封举报信。今年4月,群众匿名举报某单位偏袒包庇违法企业问题。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核查组,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某企业存在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问题,该单位按工作要求对企业下达投诉处理决定书,并要求招标人做好后续招标工作,不存在偏袒包庇违法企业等问题,因此核查组认定该件反映的问题不实。

  “尽管不存在偏袒包庇的情况,但信访事件还是对我们单位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增加了部分干部的心理负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澄清正名后,干部放下了思想包袱,工作更有干劲了。”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涉事单位领导干部表示。

  “面对不实举报,要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消除干部思想顾虑。”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开化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以开展“清风激励”专项行动为契机,修订完善《开化县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细化澄清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澄清方式、澄清时限等内容,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等原则,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持续为党员干部创造良好的勤廉干事氛围。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为2名党员干部、3个党组织进行澄清。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多次收到群众实名举报某村村支委严某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的举报信。后经调查,因举报人与严某私下存有矛盾,故编造不实信息。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最终,该举报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形成激浊扬清的良好效应。

  要清除负面舆论影响,更要扫清受不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内心的“灰尘”。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澄清工作暖心回访机制,对遭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在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进一步消除被澄清对象心中顾虑,确保澄清正名工作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暖心工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常态化做好澄清加回访工作,真正让想干事者‘有盼头’、能干事者‘有劲头’、干成事者‘有奔头’。”开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化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7/t20240725_226203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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