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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6 19:19:4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多亏镇纪委工作人员及时提醒我、帮助我,让我认识到了错误……”近日,叶县任店镇一村党支部书记郑某说道。

  日前,任店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村因维修电路不及时影响了抗旱浇地,并且相应账务未及时公开。该镇纪委了解情况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经查,该村原村委某委员辞职后,未及时将经手收取的电费上交。最终,钱款被追回,郑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因工作不力,被诫勉谈话。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着重强化对权力行使情况的日常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出台《关于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意见》,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创新开展的村级廉情监督,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在日常监督中从抓早抓小着手,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廉政提醒等方式及时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及时止步、纠正错误,严防小错成大错、小欲成大害、小疾成大病。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利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71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30人(次),占比60.4%,同比增长55.8%。(秦文佳)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fe0758e3987442448a780b42a5f5cb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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