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州县纪委监委联合响水镇纪委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镇四清村某村民小组组长罗某某利用保管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便利,挪用屯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销的问题线索,随即启动快查快处工作机制。最终,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龙州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三资”领域“微腐败”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堵住“小微权力”腐败漏洞,推动村(屯)加强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屯)集体财务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联系指导、派出监察办公室直接监督、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协作的监督机制,组成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率队深入村屯,查看惠民资金发放到位情况、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及后续管理使用、维护情况等,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常态长效的监督工作闭环模式,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精准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政策落实中的偏差。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大数据赋能基层监督。深化拓展运用好乡村振兴监督“云平台”,将全县所有村屯对公账户纳入平台监管,及时筛出异常数据、精准发现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人,处分16人,推动村(屯)级财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推动党务、政务、财务等事项公开,促进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统一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体系,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适时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培训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情况专项检查,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运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屯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监管缺位等问题,推动农业农村、财政、民政等部门制定有关进一步加强村民小组(屯)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堵住组(屯)级财务管理漏洞。(龙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