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资讯

时间:2024-07-26 01:22: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朱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敛财纳贿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朱宏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07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