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举报

时间:2024-07-26 01:18:4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为公租房租金收缴负责人,我不该心存侥幸,违规截留租金……”近日,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洋溪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马某收到处分决定书后懊悔不已。

  此前,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公租房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马某负责公租房租金及押金收缴工作时,私自截留公租房租金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24年6月,马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截留资金已追回。

  今年以来,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把公租房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聚焦公租房管理、资金使用、租赁管理、租金收缴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公租房领域问题背后的“责风腐”。截至6月底,发现问题12个,转问题线索6件,立案6件6人。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公租房租金是否被截留、挪用、侵占、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是否转租他人谋取利益等6项监督清单。同时,整合监督力量,将17个乡镇(街道)的4个协作区与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成5个专项监督组,采取实地核查、入户谈话等方式,深入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公租房管理不规范、擅自违规处置、不履行责任、截留挪用公租房租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发挥协作区人员、经验优势,针对群众反映朗溪镇村管所所长田某截留公租房租金问题,第一协作区及时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决定从外围着手,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很快查实问题。最终,田某被立案审查。

  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系统施治,截至今年6月底,通过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问题12个,追缴公租房租金273余万元。

  (铜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7/t20240719_851333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