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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6 01:43: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赵某某在任长顺县黔顺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期间,通过与供货商签订虚假合同,抬高有机肥的采购价,套取项目款4.82万元……”近日,黔南州长顺县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农业产业项目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

  今年4月以来,长顺县纪委监委结合长顺县作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产业项目多、资金大的实际,明确在全县开展农业产业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小切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工作中,长顺县纪委监委强化统筹部署,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农业产业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梳理细化项目规划实施、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后期收益、干部责风腐等13项整治任务清单,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靶向精准。同时,以“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方式,统筹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深入乡镇、村居基层一线通过座谈交流、走访农户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干部在履职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违规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截至7月上旬,监督检查发现突出问题35个,转问题线索22条,立案15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坚持查办案件和系统施治并重,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销号管理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推动堵塞漏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下发监督提示函4份,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问题大排查,整改问题15个,督促完善制度机制4项,促进规范运行、推动长治长效。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7/t20240724_85150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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