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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5 23:31:0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调取书证程序履行不规范,调取人未签署姓名……”近日,休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对蓝田镇纪委提交的案件进行乡案县审后,指出该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基层案件办理实际,从抓实案件质量入手,建立“一案一审一反馈”制度,精准高效开展“乡案县审”,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制作等方面对41件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83条。同时创新推行“三审定案”模式,针对乡镇办理的23个疑难复杂案件,报所属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初审把关,各乡镇根据初审意见完成整改后,再将案件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通过上下联动、综合发力,实现案件质量保障提升。

  以标准促规范是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途经。该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靠前指导,主动答疑解惑,把上级纪委监委最新的工作要求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等进行梳理汇总,将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取证工作规范建议、制作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和指导性案例作为工作提示内容,向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案件承办部门制发3期《审理工作提示》,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工作提示具有很强的实操性,特别是指导案例里面对常见违纪行为的定性分析这些内容,对我们日后办案过程中如何定性量纪有很大的帮助。”万安镇新任纪委书记如是说。

  为破解基层审查调查能力不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从建强专业化人员队伍出发,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实战演练”,将基层查办典型案件以及存在的常见易错问题作为考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实地应战,并就涉及的考点进行解析,实现在实战中提升审理能力。定期选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审查调查部门及案件审理部门跟班学习,参与案件查办审理工作,通过师带徒“一对一”形式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以案代训”的目的。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探索有效措施精准化‘管’、强力量‘查’、严格化‘评’、全方位‘学’,为基层案件办理工作注入新动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黄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20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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