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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7 21:59:1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当前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一书,分10个专题,收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329段。这些重要论述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任务,学出政治站位、学出使命担当、学出过硬本领,融会贯通、知行合一,更好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学出政治站位。站位决定高度。政治上搞明白了,思想上才能领会到位,行动上才能贯彻到位。进入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分析纪律建设形势任务,系统总结纪律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自觉、深化思想认识,怀着深厚感情、坚定信仰、强烈使命深学细悟,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把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出使命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的二十大通过的新修订的党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并明确了纪委的四项主要任务、六项经常性工作。使命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体悟、认真履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以党章为履职依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与当下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立足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任务,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逐条逐项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在新征程上忠实履职尽责,为开创党的自我革命新局面作出不懈努力。

  学出过硬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学纪知纪明纪才能更好遵纪守纪执纪。要把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这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成果更好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入理解、牢牢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每条纪律,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高执行纪律的精准度。纪检监察工作干的是得罪人的活,斗争是常态,必须不断磨砺敢于斗争的意志品质、善于斗争的能力本领,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决心勇气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李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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