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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7 21:04:2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截至6月底,共办理‘乡案县审’案件25件,发出个案工作提示20份,督促整改问题47个。”近日,黔南州惠水县纪委监委召开案件审理业务会,会上对“乡案县审”工作进行通报。

  今年以来,惠水县纪委监委探索“乡案县审”有效路径,制定关于全县“乡案县审”开展“分片交叉”集中派单式审理的工作方案,将11个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三个协作区,实行协作区案件交叉互审工作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统筹主审人集中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规范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程序,提升办案质量。

  工作中,由协作区成立审理组,对乡镇纪委呈报的自办案件,重点围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六个方面进行审核,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对乡镇纪委审查调查案件严格审核把关。

  在审理基层案件过程中,对案件质量“把脉问诊”,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纳入审理易错“题库”,通过以案代训对主审人进行讲解,帮助主审人全面掌握执纪审理业务知识,在实战中不断提升执纪审理业务能力。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407/t20240715_85096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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