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实名举报3名公安干警在某交通事故处置中充当保护伞,办假案的相关问题,经调查核实,检举控告均不属实,特予以澄清正名。”近日,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通报会在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会议室召开。
合江县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民警澄清正名。(苟儒君 摄)
这是合江县纪委监委首次以会议形式到问题属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一幕。会议上,合江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为相关3名同志送上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对群众反映问题逐一进行澄清,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同时,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增强纪法意识,养成纪律自觉。
参加本次澄清通报会的除了合江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以外,还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共计100余人。
不实之信引无妄之灾
2016年6月,龙翔受组织安排参与协助一起交通事故的善后赔偿调解工作。经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与保险公司等三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然而,事隔两年多后,一封关于“龙翔在一起交通事故处置中充当保护伞”的实名举报信投递到了合江县纪委监委,举报其充当保护伞、滥用职权、干预办案,要求彻查该案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人员。数月内,该县纪委监委又陆续收到上级转送的重复举报。
“这封举报信彻底打破了我平静的工作生活,我长期奋战在公安一线,始终坚守原则,秉公执纪执法,没想到被群众举报了,身心都很煎熬。”据龙翔本人回忆,在过去的六年多时间里,作为当时该起交通事故善后赔偿调解工作的具体经办同志,因群众的反复举报,已多次接受组织调查并作出情况说明,尤其是在临近退休的时刻,真担心不明真相的干部群众用“有色眼镜”看待自己,故意在工作和生活中疏远、回避,也怕给组织抹了黑,觉得在领导和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
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龙翔一边努力开解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一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继续做好对反映人的劝访、安抚、化解等工作。
还干部一个清白
不冤枉任何一个干部,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获悉举报后,合江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集中会商研判。针对纳入问题线索管理的相关内容,成立核查组逐一展开调查处置。
在调查中,核查组坚持“因案施策”,重点围绕“查什么”“怎么查”来制定个性化调查方案,并根据信访反映问题需要哪些证据予以佐证等内容,确定调查方向。经实地走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查询车辆注册登记、年检信息,调取事发录音录像、案卷笔录及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资料,以及找办案人员了解当时整个办案过程情况,对涉及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证据收集后,再结合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谈话方案。
最终,合江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作出失实结论。根据《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办法(试行)》,合江县纪委监委在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完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但举报人并不满意调查结果,执意认为参与办案的公安干警存在违纪问题。此后,依然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
做担当作为者坚强后盾
今年4月,龙翔、林小斌等3名同志主动向合江县纪委监委提出申请,希望能对上述不实举报进行澄清。
接到当事人申请后,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合江县纪委监委结合问题性质、影响范围、核查情况以及本人意愿等,通过对澄清适用情形、澄清方式、澄清范围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决定采用会议澄清的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还我清白,虽然我已退休,但今天的澄清正名通报会对我来说是极大的鼓舞和保护,我将继续发挥余热,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龙翔激动地说。
“基层党员干部身处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容易受到错告、诬告甚至打击报复,严重挫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本次专门为公安系统干警开展澄清正名,重在帮助干部解心结、促担当。”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以来,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采取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共为72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
与此同时,泸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大胆探索在合江县试点,率先与公安机关建立查处诬告陷害公职人员行为协作配合机制,提出从涉案线索互移、审查调查协作、处理结果互通、结果通报配合等4个方面进行协作配合,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两非人员”联合惩治。2022年以来,合江县共行政拘留6人,依法刑事立案1人。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要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下一步将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澄清工作的业务指导,在鼓励大胆开展澄清工作同时,防止澄清手段的滥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激励担当的浓厚氛围,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刘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