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的审理报告中没有对违纪资金去向作出说明,也没有对违纪资金提出处置意见。”日前,平凉市泾川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某乡镇纪委案件时反馈意见。
乡案县审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基层案件质效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泾川县纪委监委通过严把“审核、审批、执行”三个关口,健全乡案县审运行机制,实现县纪委监委对乡镇案件的全流程指导监督,助推乡镇案件达标提质。今年上半年,共审核乡镇案件21件21人,退回补查1件,退回补证3件,反馈问题90余条,发出反馈意见书21份。
县纪委监委前置乡案县审时间节点,在案件初核、审查阶段,即由县纪委监委联系室负责对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依据、审查取证、程序手续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核,有效降低了可能出现的退查、退补情况。
同时,县纪委监委严守“审批”关,由审理室对报审案件现场审核、当面指导,审核结束后,形成书面审核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批之后,下发审核反馈意见。待乡镇纪委案件办理结束后,将处分执行情况形成备案报告报审理室备案,通过审核造册登记,执行备案“出关销号”,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县纪委监委还常态化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督查
和案件质量评查,通过专项评查、抽查评查等方式,对乡案县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倒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供稿李斌 编辑 张丽敏)